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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偿征集校歌启事

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原名衡水铁路中学,2004年6月由铁路划归地方,由初中改办高中,是市教育局直属的普通高中学校之一,目前正处于负重奋进、爬坡上坎的重要发展阶段。

学校坚持“教育每个学生成人成才,为学生终身发展和终身幸福奠定基础”的办学宗旨,深入实施“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程”,强化做人教育,培养学生具有 高尚的思想道德、健全的人格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,由此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与和谐发展。学校贯彻“科学、民主、精细、人文”的管理理念和“求实、求精、求 细、求新”的工作方针,提出了“日新自强——每天进步一点点”的校训,确定了“建设一支好队伍,培育一种好风气,创造一份好业绩”的治校目标,干部、教师 员工做出了“带着感情善待学生,充满激情干好工作”的两情承诺,大力倡导“自尊、自励、自省、自强”和“想事、干事、成事、谅事”的核心价值观,并坚信 “成绩=智慧+汗水”的铁律法则,创新实干,综合办学水平(包括高考成绩)快速提升,荣获河北省“文明单位”等几十项荣誉称号。

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文化建设,凝聚人心,鼓舞斗志,树立形象,决定面向本校教职员工和全社会公开征集校歌。

一、作品要求

1、作品主题鲜明,个性突出。既要符合高中校歌的规范标准,又要具有鲜明的校本特色和象征意义,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内涵,展现十三中人团结奋进、爬坡上坎的时代风貌,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。

2、歌词简洁凝炼,朴实高雅,富有意境,催人奋进,最好恰当融入衡水的自然风光(如衡水湖、滏阳河)、历史文化(如董仲舒、高适、宝云塔)和时代精神(如振奋精神、创新实干、科学发展)。

3、曲调以合唱进行曲为最佳(其它形式亦可考虑),韵律热烈欢快,和谐流畅,激情壮美,易于传唱。

4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涉及各类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。

5、作品原则上须作词、谱曲,并注明作者姓名、电话、通讯地址等。

二、征集时间:自即日起到8月10日止,没有曲谱的歌词至7月20日止。

三、报送方式:用A4纸书写或打印后,请直接寄(送)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办公室,或者发电子邮件至hs3002@126.com。来稿恕不退还。

四、评选奖励:学校组织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选,并在省市媒体和本校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。最终采用的作品,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1000-3000元劳动报酬,署名权归作者所有,知识产权归十三中学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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