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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高考考生回户籍县参加农村贫困地区专项生资格报名的通知

【衡水市招办】关于做好2013年高考考生

回户籍县参加农村贫困地区专项生资格报名的通知

各县市区招办、市直各中学:

今日接到教育部教学[2013]5号文件、省考院冀教考普[2013]18号文件,关于“农村贫困地区专项生”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,现转发给你们。

需要做的工作:冀教考普[2013]18号文件规定了46个贫困县,凡户籍和三年高中学籍是这46个县的复读生,都要通知到考生本人,如考生将来要报考“农村贫困地区专项生”,必须在6月15日前,到户籍所在县办理“专项生”报名手续,否则不能录取为“专项生”。


下附46个贫困县名单:

【衡水市招办2013-6-5】

石家庄市:赞皇县、灵寿县、行唐县、平山县;

秦皇岛市:青龙满族自治县;

邯郸市:大名县、魏县;

邢台市:广宗县、威县、新河县、巨鹿县、平乡县、临城县;

保定市:涞水县、阜平县、唐县、涞源县、望都县、易县、曲阳县、顺平县;

张家口市:宣化县、张北县、康保县、沽源县、尚义县、蔚县、阳原县、怀安县、万全县、赤城县、崇礼县、涿鹿县赵家蓬区;

承德市:承德县、平泉县、隆化县、滦平县、丰宁满族自治县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;

沧州市:海兴县、南皮县、盐山县;

衡水市:武强县、饶阳县、武邑县、阜城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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